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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推进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制度试行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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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法、积极稳妥地试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制度。

  2005年3月1日至5月29日,重庆相继在万盛区、垫江县和市司法局开展了党纪申诉复查案件公开审理试点工作。试点经验表明,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是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件,推进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办案的有益探索,有利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制约和监督,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,有利于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,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,有利于以案说纪,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

  通过试点,重庆目前已建立了以公开审理规则为重点的基本制度,明确参与各方的职责和权利义务,规范了相应的文书格式,形成了由31项制度及文书式样组成的务实操作体系,初步构建了“复查方与申诉方两造抗辩-审理组居中裁判-形成合议决定-常委会审议决定”的党纪申诉复查案件公开审理模式。

 

发布时间:2012年06月12日 18:43 来源:新华网 编辑:郭谕 打印